【学习方式】
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、工学矛盾小、费用低,实行“宽进严出”,“教考分离”,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参加自学考试。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,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,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,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其学历。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,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,授予学士学位。
【入学形式】
入学形式为自考。
【自考介绍】
自学,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,是对社会人员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。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和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和相结合的高等教育。参加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不用经过入学,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,通过组织的统一全部科目并合格,既可申请毕业。自考实行宽进严出,承认,可查。
【适合人群】
自主能力强,能坚持学习,对学习有信心的人员。